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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 |
来源: 日期:2014/05/21 点击次:200999 |
2014年5月15~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在广西南宁召开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座谈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刘佩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部分省(区、市)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省(区、市)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分析研究了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就新形势下如何推进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刘佩智充分肯定了广告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一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审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1.9万余个,监测发现严重违法广告149万余条次,移送工商查处136万余条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774期;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152个;采取暂停产品销售限期整改措施700次,严厉整治了一批违法广告企业和产品,有效维护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刘佩智指出,食品药品广告监管是总局整体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迫切性。在当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向市、县延伸的关键时刻,做好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更具现实意义。二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加强广告监管是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刘佩智强调,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违法广告久治不愈、乱象丛生。从发展阶段看,目前仍处于问题易发多发期。从食品药品广告特点看,违法形式和手段多变难控。从自身监管能力看,仍然存在重视不够、力量分散等一些薄弱环节。做好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一是坚持正本清源,把好广告审查准入关口。生产经营企业发布广告要承担第一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整治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对新媒体违法广告的监测。目前,网络制假售假违法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敏感性,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发现违法信息和案件线索。四是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律法规修订中,要重视强化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五是坚持科技引领,提升监管工作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树立“大数据”和“精细化”监管的理念,加强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刘佩智还就加快推进基层监管体制改革提出要求。一是要保证基层监管力量得到充实。二是要保证技术支撑体系得到加强。三是要保证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与会人员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表示,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凝聚共识,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晰任务,把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推向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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