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
为推进依法治省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 崔保华
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是省委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治蜀兴川、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川实践的关键。依法治省涉及统一战线方方面面,发挥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凝心聚气,形成强大合力,是统战工作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
一、强化思想引导,凝聚法治共识
推进依法治省,思想共识是关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是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当前,我省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推进依法治省更需要统一战线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优势和作用,通过卓有成效的思想引导工作,把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法治四川建设的各项任务上来,不断夯实推进依法治省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握统一战线成员思想活跃、政治敏锐、知识密集、层次较高的特点,在学习宣传上因势利导,进一步深化广大统战成员对依法治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法治建设是战略问题、全局问题,是方向问题、道路问题。紧紧围绕《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把法治四川建设同统一战线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统一战线成员认清依法治省与统一战线的密切关系,明白“统一战线是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力量,依法治省是落实统一战线各项政策的法治保障”,增强统一战线成员为推进依法治省献智出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各族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法律宣传,不断营造尊法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用法、普法护法的浓厚氛围,使依法治省成为全社会最广泛的共识,使法治四川建设在统战领域率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每位统战成员都成为良好法治环境的宣传者、参与者、实施者和推动者。
二、有序参政议政,积极献计出力
推进依法治省需要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统一战线人才集聚,联系广泛,群众基础深厚,智力资源丰富,其中有很多是法律方面的专家,有的直接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在服务法治四川建设上有独特优势。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把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纳入党委的年度协商计划,广泛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强化智能整合效益,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组织统一战线成员中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法治四川建设的一些重要问题、重点课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热点问题,结合省情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放宽视野,系统思考,综合分析,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法治四川建设当好参谋助手。支持引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协会、协商会、座谈会、调研会等形式参与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坦诚相见、客观公正,充分表达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诉求,使法治四川建设更接地气、更通民心。积极引导协会、商会、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战社团在各自领域为推进依法治省发挥作用,继续组织“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让广大统战成员在法治四川建设实践中展示才能、建功立业。
三、开展民主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力量,是统一战线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在推进依法治省中,主动开展民主监督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是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真正贯彻落实的重要推手。鼓励支持党外人士破除“得罪人”的心理,把握“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的工作原则,对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大胆开展民主监督。切实发挥会议、提案、调研、视察、情况通报、反映社情民意和特约监督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听证会、征求意见、民主评议、行风监督、双向交流、公开测评等方式,提高民主监督的参与面和影响力。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内情”与“外情”相结合,“上情”与“下情”相结合,对法治建设领域一些影响大、容易反弹的问题实行后续监督,着力推进解决群众求助难、申诉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定期选择一些重要涉法职能部门,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视察评议,提出批评意见,形成评议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并上报党委,增强民主监督力度,共同维护法治机制、法治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管理
推进依法治省是一项系统工程,将统一战线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统战工作法治化水平是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内容。统战工作必须坚持把握政策、依法办事。各级统战干部和广大统战成员要自觉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将法治理念与统战工作方式方法紧密结合、融会贯通,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善于运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稳定。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健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规章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党外人士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进一步健全联谊交友制度,落实好统战政策,照顾好同盟者利益。积极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法律意识、坚守法律底线,搞合法经营、做守法之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寺观教堂,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发挥自治州立法权优势,配套完善藏区治理法规,加快推进藏传佛教寺庙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结合在藏区开展的“领导联系、县乡结对、部门包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律法规进寺庙工作,建立和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促进藏传佛教管理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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